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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积极行动,部署解决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

    时间:2020-06-20 04:31:33 来源:职场写作网 本文已影响 职场写作网手机站

    自今年9月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工作会议之后,我省各地积极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惠州市快速反应,紧急部署,他们的做法是:立足一个“早”字,尽早出台工作方案;凸显一个“实”字,彻底解决好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待遇问题;着眼一个“高”字,开好全市贯彻落实会议。惠州市市长李汝求在9月9日省政府会议结束当天,即召集惠州市教育、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四个部门负责人研究,要求尽快摸清惠州市情况,尽快拟定惠州市工作方案。随后,市教育局会同财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组成调研组分别到各县(区)开展调研,并制定两个工作方案。10月6日,市政府第十届66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正式通过了两个工作方案。10月7日,惠州召开全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工作会议,正式下发了《惠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和《惠州市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

    惠州市在1998年已解决全市8200多名代课教师的“代转公”问题,2007年开始实施教师工资待遇“两持平一鼓励”措施,大部分县(区)基本解决了代课教师问题,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城乡教师之间工资待遇基本持平。但仍有个别县(区)未能解决好。这次,惠州市调研组摸清了全部情况,由市政府制定了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案,给每个县(区)明确了工作任务。在惠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工作会议上,市长李汝求强调,要将解决好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工作来抓好落实,解决好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惠州教育必然有质的飞跃,向更高层次发展。会议要求,解决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待遇问题要

    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工作责任要到位。市委、市政府对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负总责,各县(区)负责,并实行“一把手”问责制。二是管理反馈要到位。县(区)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落实“两相当”季报制度。从2009年起,各县(区)要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向市上报上季度落实“两相当”情况,市再上报省。半年一次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省、市财政安排当年“两相当”补助和奖励资金的依据。三是经费保障要到位。各地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和实现“两相当”过程中,不得减少本应按标准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不得因省、市财政增加补助和奖励资金而减少本级财政应安排的教育支出。特别强调现在的支出不能低于原来的支出,“两相当”是另外投入的。四是督促检查要到位。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纪检、审计、财政、人事等部门组成督查组,专项督查,并以新闻发布会、专题简报等形式,定期通报县(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和实现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的情况。对不按期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或出现代课教师反弹,以及未能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的县(区),扣减转移支付资金或税收返还资金,并追究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在明年的教师节庆祝大会议程中要增列一项,对各县(区)落实“两相当”情况和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进行通报。五是营造氛围要到位。要大力宣传教育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性、战略性和全局性作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省、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所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让全社会体会到政府对教育事业、对教师的关心重视。对解决“两相当”和代课教师的情况要多报道,特别是对解决得好的县(区)给予宣传,对解决进度慢的给予鞭策,使这项工作有社会氛围、有群众基础,有序有效进行。

    梅州市派出由陈卫平副市长、蓝汕兴副秘书长及市教育局有关同志组成的4个调研组分赴五华、兴宁、丰顺、大浦等4个县(市、区)对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进行调研,摸清全市中小学代课教师及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情况,提出初步贯彻实施意见。随后,成立以市政府李嘉市长为召集人,教育、人事、财政、劳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梅州市解决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落实解决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据调查,梅州市现有代课教师3752人,其特点是数量大,学历低,代课时间长。针对这个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梅州市制订了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初步方案:一是调查摸底,明确对象。凡是2008年9月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教学岗位上代课且仍在岗代课教师,按省发文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重新登记,确定对象。二是确定指标,招考录用。各县(市、区)教育、人事编制部门根据当地中小学教职员空编数和后勤人空编数,结合实有代课教师情况,确定县(市、区)招录和转岗指标,各县(市、区)组织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招录考试,根据招录指标,按成绩确定人员并予以公示。三是提供免费培训,组织转岗考试(考核)。对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和未通过首次招录考试的代课教师提供一次免费培训。经过免费培训的代课教师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招录考试或本县(市、区)组织的转岗考试(考核)。四是辞退人员,妥善安置。对未通过招录考试或转岗考试(考核)代课教师,依照有关规定由各县(市、区)予以辞退,解决劳动关系,并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被辞退的代课教师社会保险问题的解决办法按省的要求另行制定。

    目前,梅州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已落实“两相当”。

    据悉,为全面掌握全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情况,研究制定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实施办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开展中小学代课教师及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本次调查摸底工作采用各地市上报相关名册和统计数据的方式进行,其调查结果将作为省制定相关实施办法的重要依据。通知要求各地在上报中小学代课教师名册前必须将名册在所在县(市、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上报后省教育厅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报送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视情节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填报部门主要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在当年的市、县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考核中,均定为不合格等级,并通报全省。

    (本刊记者王蕾)

    本栏责任编辑王蕾